践行乡村振兴战略 重庆出台农房规划管理新举措

2018-01-18 15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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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规划局积极响应十九大“乡村振兴”战略要求,提出农房管理的新举措

“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”,这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“乡村振兴战略”的总体要求。2018年1月3日至5日,市规划局对主城各区农房项目审批情况进行抽件检查,发现某些区存在农房建设不规范、超高超面积建设现象突出的问题。为规范农房审批,提高农房宜居度与舒适性,积极响应十九大“乡村振兴”战略要求,市规划局多措并举、积极探索、优化审批,提出农房管理的新举措:

一、注重农房管理考核,实现制度美。进一步健全农房管理工作体制机制,落实农房管理经费及人员保障,确保镇街配备相应的农房管理人员,明确其工作职责,强化管理考核,将农房管理情况纳入镇街年度目标考核任务,实现管理全覆盖。

二、注重农房舒适宜居,实现生活美。村民的居住环境方便舒适安全,是实现生活美的标志。一方面,强化管理,加强对农房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指导,提高农房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审美,规范农房规划手续的办理;另一方面,在农房的审批上,结合地域和文化元素,设计相对统一又富于变化的农房方案,坚持经济适用、乡土生态、凸显特色的原则。

三、注重农房文化传承,实现人文美。农房建设应满足村规划及村建设规划的相关要求,其选址应与现状地形及周边环境相协调。开展文明村、美丽乡村、美丽庭院等文明创建活动,提高农民文明素养;健全社区教育网络和制度,重视社区文化建设;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先进的信息手段,实现产业标准化、管理科学化、费用最低化、品种多样化、营销智能化、生活方便化,普及现代信息技术。

四、注重科学规划引导,实现建设美。加强农房风貌管控与引导,编制“可实施、愿采用、接地气、重美观”的农房风貌图集,并加强宣传推广;提升农房居住品质,努力实现农村景观化、景区化,改造提升传统民居、老旧院落,优化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设施配套水平;加强景观环境营造,做足“山、水、林、田”四字文章,营造“山水相融、田林交错、宅在田中、院在林中”的秀美景观;坚持农房以绿色田园为本底、以自然山水为映衬、以地域文化为内核,加强外部风貌塑造和内部功能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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